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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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122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6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苏树林
二○一三年六月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实行认定制度。认定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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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公布107种中成药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公布107种中成药价格的通知
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 发改价格[2003]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按药品定价程序,经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我们制定了部分中成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价格表附后),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价格的107种中成药均为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其中,甲类19种,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一);乙类88种,由我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指导意见(见附件二),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于11月15日前制定并公布本辖区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并报我委备案。浮动后的价格不得高于现行实际价格,具体由地方掌握。
二、本文附件一和附件二未列的规格,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提出定价意见,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上报我委,由我委制定并公布最高零售价格或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在我委制定公布价格前,可暂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三、执行附件一和附件二中GMP价格的企业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具体企业的名单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认证公告》为准。
四、根据中国中药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推荐,经地区协调会和专家评审会审查,确定天津中药制药厂等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按优质优价原则执行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一、二)。
五、各地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附件一规定的药品价格从2003年10月15日起执行。附件二所列药品价格执行时间以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表:一、19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8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表
附件一:
19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
目录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高零售价格
备注
GMP
非GMP
48
藿香正气水
酊剂
10ml*10支
盒
7.50
6.80
酊剂
10ml*10支
盒
12.50
天津中药制药厂
71
益肝灵片
片剂
38.5mg*
100片
瓶
11.00
10.00
片剂
38.5mg*
100片
盒
11.60
10.50
片剂
38.5mg*60片
瓶
6.60
6.00
片剂
38.5mg*40片(薄膜衣)
盒
5.30
4.80
片剂
38.5mg*20片(薄膜衣)
盒
2.80
2.50
片剂
38.5mg*24片
盒
3.10
2.80
片剂
77mg*60片
瓶
10.60
9.60
片剂
77mg*40片(薄膜衣)
盒
8.50
7.70
109
参附注射液
注射液
10ml
支
27.50
四川雅安三九*
148
蜜炼川贝枇杷膏膏
膏剂
75ml
瓶
10.80
9.80
膏剂
75ml
瓶
16.50
广州潘高寿
膏剂
100ml
瓶
13.20
12.00
膏剂
150ml
瓶
20.50
18.60
膏剂
150ml
瓶
23.00
广州潘高寿
膏剂
300ml
瓶
37.40
34.00
膏剂
300ml
瓶
40.00
广州潘高寿
158
消咳喘糖浆
糖浆剂
100ml
瓶
5.50
5.00
糖浆剂
120ml
瓶
6.40
5.80
糖浆剂
200ml
瓶
10.50
9.50
170
紫雪
散剂
1.5g
瓶
5.50
5.00
散剂
1.5g
瓶
8.00
北京同仁堂
186
补中益气丸
浓缩丸
200粒
瓶
8.20
7.50
水丸
60g
瓶
6.60
6.00
水丸
54g
瓶
6.10
5.50
小蜜丸
36g
瓶
4.20
3.80
水丸
6g
袋
0.70
0.60
水丸
6g*30袋
盒
30.00
北京同仁堂
蜜丸
9g*10丸
盒
6.60
6.00
蜜丸
9g*10丸
盒
9.50
天津达仁堂
242
柏子养心丸
小蜜丸
120g
瓶
6.90
6.20
水蜜丸
60g
瓶
5.10
4.60
水蜜丸
6g*10袋
盒
5.30
4.80
浓缩丸
200粒
瓶
7.70
7.00
蜜丸
9g*10丸
盒
5.30
4.80
蜜丸
9g*10丸
盒
13.30
天津达仁堂
水蜜丸
600粒
瓶
8.60
北京同仁堂
243
天王补心丸
浓缩丸
200粒
瓶
9.00
8.20
水丸
60g
瓶
7.90
7.20
蜜丸
9g*10丸
盒
7.90
7.20
蜜丸
9g*10丸
盒
9.30
北京同仁堂
小蜜丸
120g
瓶
9.00
8.20
325
元胡止痛片
片剂
100片
瓶
7.70
7.00
片剂
20片
袋
1.30
1.20
片剂
20片
盒
1.60
1.50
片剂
20片
瓶
1.50
1.40
片剂
20片(薄膜衣)
盒
1.90
1.70
片剂
24片
袋
1.50
1.40
片剂
24片(薄膜衣)
盒
2.20
2.00
片剂
40片
盒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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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发 【 2008 】 7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通化市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3月18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通化市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合理使用,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社〔2006〕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主要是指通过财政预算内外等各种渠道筹集的,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一)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
(二)上级财政拨付的特定政策补助资金;
(三)本级财政预算拨付的就业再就业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金提取的15%的转业训练费;
(五)社会各界自愿捐款和市政府批准纳入的就业再就业资金;
(六)利息收入。
第三条 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开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再就业优惠证》工本费、就业再就业师资培训、职业介绍基础管理工作、劳务输出、就业再就业宣传、就业再就业专项活动补助支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就业劳动力和劳务输出农民工培训机构的实训设备补助等各项支出以及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市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的预、决算管理。
(一)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市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制要求申报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年度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分项用款计划,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市财政部门及时按月将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转入市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中的“再就业专户”管理。
第五条 为加强对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市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专门管理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和行使基金监管职能的科室,具体负责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申请、受理、拨付工作。
第六条 为加强资金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表,并自觉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就业再就业资金,对违规使用市直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